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市委员会| 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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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视察报告

 根据市政协全年工作要点安排,6月16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当天,马招利副主席带领部分委员,在市安监局、建委、公安消防支队领导的陪同下,对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在昌邑区政府门前观看了安全生产宣传展示板。视察了万达广场项目A1-3三期施工现场和吉林万科城项目三期施工现场。在万科城工地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建委、安监局分别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做了汇报,两个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消防支队同志提出了一些整改意见。在此基础上,委员们交流发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最后,马主席作了总结讲话。现将视察情况整理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受大环境影响,我市建筑市场呈整体下滑趋势。目前,我市在建工程项目总计49个,其中,跨年结转工程项目40个,新开工项目9个,开工项目下降32个百分点(同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已全部纳入政府监管范围。上半年,我市建设领域发生一般事故3起,死亡3人,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年初以来,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建筑工地扬尘及噪声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建筑工地食品安全专项工作方案》等19份安全管理文件;狠抓安全施工条件审查、重大事故隐患约谈、施工现场领导带班等项制度落实工作,增强制度执行力;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建立监督档案,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

二是以案说教,强化意识。在全市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宣传展板18块,张贴安全宣传标语43处,印制建筑安全教育宣传资料300份,召开5次安全生产例会和事故分析会,剖析事故原因,明确整改措施。用事实唤醒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是针对重点,专项整治。4月开展了春季开(复)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5月开展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大检查,6月(进入雨季)开展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大检查活动。通过检查,完善开工前各项施工安全措施61项,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12份,整改安全火灾隐患36处。对全市216台塔式超重机、44台施工升降机、3处深基坑进行检查,发现14处安全隐患,经整改达到使用要求。

四是标准施工,提升形象。由市建委牵头,多部门联合行动,开展了以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为目的的质量安全检查活动,纠正违法违规案件6起,查出和整改安全隐患58处。以迎接国际马拉松赛事及国家环保督导为契机,狠抓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提升了文明施工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施工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政府事权下放后,部分县(市)区、开发区存在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无编制、无经费来源,监管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监管压力很大。

二是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施工现场工人主要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或是社会散工。我市安全培训教育机制和劳务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用工没有经过培训,用工合同也不够规范。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匮乏,对施工现场环境不清,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能力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三是抢抓工期,先上车,后买票,造成安全监管源头失控。受地理位置限制,我市项目建设时效性、时限性较强,为抢抓建设工期,有些建设项目往往是先开工,后补办手续。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建筑安全监管源头管理失控,存在监管盲区,给监管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四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认识存在偏差。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涉及环节较多,一些人对政策法规吃得不透,理解上存在偏差。出现问题后,往往将板子打在体制内政府监管部门,有苦难言。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习惯于通过合同追加责任条款的形式将安全监管责任全部推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万事大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片面追求效益,追求活源,特别是一些靠挂、转包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唯利是图。

三、几点建议

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比较扎实,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但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不平衡。安全生产无小事,需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此,视察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从稳定大局出发,健全机构,严格执法。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百姓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要汲取教训,真正摆上应有位置。一是舍得投入,健全机构,该下放的权力下放到位,该配齐的人员配齐到位。二是严格执法,动态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三是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建立民工准入制度。凡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民工必须先接受培训教育,一律持证上岗。并将其纳入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考核、资质年检和升级考核的重要指标。

3.规范建筑市场,实施综合治理。建筑市场名目环节多,涉及利益深,管理不够到位,是事故多发的总根源。一是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制度,对未批先建项目一律依法先停工后处理。二是规范建设业主的市场准入制度,防止鱼目混珠。三是要提高施工企业准入门槛,建立安全生产不良记录档案,依法严厉处罚违法违规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4.明确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施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建设、监理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委、安监等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让安全生产工作落地生根。

 

                      2017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何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