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70年砥砺奋进,人民政协与共和国一起成长,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日益明晰,人民政协的职能不断丰富,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突显,人民政协制度逐步走向成熟定型,已经成为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报开设“走向更加成熟定型的70年”栏目,梳理总结人民政协70年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成果,以飨读者。
作为一项源于本土、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人民政协既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既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形式,又是专门协商机构;既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人民政协制度涉及政协组织运行的基本准则和自身建设的规范体系等方面,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是由政协性质定位决定的。
在规范的层面,制度都有一个从建立、发展、完善到成熟、定型的过程,成熟是定型的前提和基础,定型是成熟的反映和结果。任何制度都有自身的特点和发展变革的目标方向。人民政协制度也不例外,在价值取向上,新时代人民政协自身将形成一整套更加齐全完备、更加规范稳定、更加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里所说的更加齐全完备,是指各方面的制度更加周全配套,制度之间相互协调一致;更加规范稳定,是指各方面的制度经过建立、发展、改革和创新实践的检验,形成人民政协规范化、程序化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更加有效管用,是指制度、体制、机制都从政协工作的实际出发,能够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的实际效果。
基于上述的价值取向,人民政协制度的成熟和定型主要体现当代中国政治格局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优势。这具体体现在三个层面的成熟和定型:
理论的成熟和定型。人民政协制度是有关人民政协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和指导思想的集中凝练和体现。它的理论渊源主要有三个,即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团结带领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同创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政协制度,创立了党的人民政协理论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凝结着对新时代人民政协使命任务、工作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在继承的基础上对党的人民政协理论发展作出了原创性贡献,为新时代人民政协担当新使命新任务提供了根本遵循。
制度的成熟和定型。这集中体现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框架中人民政协自身运行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完备性。人民政协制度是我国政党政治的运转基础,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相互关系和开展政治活动的基本准则,为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长期执政提供了制度基础,是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维护国家政治格局稳定的重要制度保证。
实践的成熟和定型。人民政协制度既源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协商建国的实践,也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探索,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断创新。中共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基础上的更加定型,主要体现在专门协商机构的类型定位上。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提出的新要求,人民政协把协商民主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充分发挥了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人民政协制度走向
更加成熟定型的历史逻辑
2019年不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同时也是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人民政协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多个时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成长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人民政协作为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团结和民主是其不变的主题,随着党在不同时期历史使命的变化发展,其中“团结”谁、怎么“团结”、如何“民主”、怎样“协商”,则有不同的侧重,在不同时期扮演了不同的角色。笔者认为,从人民政协制度建立、发展、完善和成熟定型的进程来看,大体与中华民族复兴的三个历史时期相吻合,可以分为四个历史阶段。
第一个阶段,中华民族站起来的前夕与初期,是人民政协制度创立和初步探索阶段。1948年,中国共产党发表著名的“五一口号”,向全中国人民发出号召,提出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以筹建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真正确立。
第二个阶段,中华民族由站起来向富起来的过渡时期,是人民政协制度巩固和进一步探索阶段。1954年毛泽东在《关于政协的性质与任务》一文中,指出:“政协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是党派性的,它的成员主要是党派、团体推出的代表。”历史发展逻辑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多党合作的机构和载体,它在更深层次体现了道义得失和人心向背。
第三个阶段,中华民族富起来的时期,是人民政协制度巩固和完善的阶段。1978年全国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上,邓小平当选为全国政协主席。同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人民政协工作围绕“进一步动员、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和一切爱国力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而展开。进入21世纪,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为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政策依据、制度保障。
第四个阶段,在中华民族迎来强起来伟大飞跃的时期,人民政协制度迎来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新阶段。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就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人民政协工作的性质定位、工作原则、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和实践要求等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科学回答了在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人民政协、怎样建设人民政协的重大课题,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实现了党的人民政协理论的新飞跃。人民政协的开拓创新实践正在向纵深发展。
人民政协制度走向
更加成熟定型的现实路径
任何政治现象包括政治制度,都是相对照而存在的,相比较而发展的。在新时代,积极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也具有时代的紧迫性。
现实路径之一,实现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必须坚持正确的目标和方向。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是人民政协这一制度安排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重要标志。专门协商机构,需有特别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资质,高超的政治水平和协商能力,完善的协商程序和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政治保证,也是新时代人民政协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
现实路径之二,深化政协理论创新。如何深刻把握和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衡量人民政协制度是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标准。新时代人民政协理论工作,要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从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新型政党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角度,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探索,为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提供坚实理论支持。
现实路径之三,深化人民政协制度创新。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通过搭建各种适用的平台,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积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制度体系,确保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现实路径之四,深化人民政协制度建设的实践。人民政协制度建设是否成熟、能否定型,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凡是经过实践检验是正确的,已经成熟的,才能定型。经过检验,哪些具体制度有错误就要改正,有疏漏就要修补,有不足就要增强,哪些具体制度不够成熟就要继续完善,直至成熟。近年来,全国政协和地方各级政协深刻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新方位新使命,将“学习”“双向发力”“提质增效”“党建”等关键词贯穿政协各项履职工作始终,由此形成了推进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一系列生动实践。要认真总结政协制度建设的规律,指导和深化具体实践。唯有如此,具体制度、规定、操作程序也能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作者姚俭建系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兼职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