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市委员会|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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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律师队伍优势作用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张龙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肩负着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和使命。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调解纠纷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创新成立了以律师为主体,邀请公证员、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志愿参与的社会治理工作平台——市保民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该中心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第三方工作模式,受到中央政法委的高度肯定,被总结为“律师参与矛盾化解的吉林经验”,并向全国予以推广。 

这里,我就进一步发挥律师的法律专业特长和第三方中立身份优势,推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参与化解矛盾和社会治理,不同于一般的律师诉讼业务。要求律师除了具有过硬的法律知识功底外,还应具有更高的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对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肩负起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任,注意发现、培养一批有理想、有能力、有担当的优秀律师。重视、加强对律师的政治培训和业务指导,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律师服务团队。

二是搭建基层法律服务平台。社会治理重点在基层,矛盾苗头萌发在基层,完善基层法治平台非常重要。建议政府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在充分发挥“百姓说事点儿、律师进社区、乡村振兴”的品牌服务项目优势的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建立常设的基层法律服务平台。比如,建立县乡级的信访法律服务中心,真正实现案件发现在源头,及时化解在基层,矛盾纠纷不上交。

三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必然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牺牲许多优质盈利案源和业务收入。尤其是专职坐班服务律师,对社会奉献更大。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健全对服务律师的奖励、激励制度。对那些讲政治、有担当、肯奉献,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在维稳促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授予相关荣誉和奖项。尤其在评先选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上予以优先考虑,增强律师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获得感,充分调动积极性,吸引更多优秀律师主动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中来。

四是完善沟通协作制度。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离不开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应加大宣传力度,让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了解律师参与化解矛盾和社会治理工作,避免因不了解,对律师工作产生抵触情绪。建立律师与政府部门工作联系制度,保证沟通顺畅,形成治理合力。进一步完善政法机关与律师案件会商和意见答复机制,重视律师的合理建议,切实发挥律师作用。

五是营造法治、开放的社会治理氛围。大力弘扬全民学法、有事用法、人人守法的社会风气。扩大专业普法队伍规模,加大普法力度,实现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让法治保障社会秩序成为管理者的思维习惯,让用法维权成为普通公民的行动自觉。引导、鼓励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网络媒体等各界各阶层人士广泛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要积极拓展民众呼声表达途径,搭建民主协商议事平台,广泛征求意见,回应百姓关切。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作者工作单位及职务:吉林市保民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界别:社会科学(代表市政协社法委)

(责任编辑:何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