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
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吉林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有力保障。打击非法集资,有效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加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是确保区域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幸福的根本保障。
一、我市金融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地方债务风险问题突出。近些年,我市城市建设和重大项目推进取得积极成果,但各平台公司也留下了大量债务,有效化解债务问题,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关系我市振兴发展大局,关系“三大攻坚战”的成败。
(二)非法集资风险依然严峻。近几年,全国非法集资问题屡有发生,我省也先后发生“吉林文投”“吉林青旅”等重大非法集资风险。受跨省市非法集资风险影响,去年以来,我市新发生非法集资案件18起,涉及集资参与人6613人,涉案金额8亿元。
(三)金融业务脱实向虚比较严重。近几年,我市先后少数农商行和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因盲目追求高利润,违规开展投资业务,造成重大风险事件。
(四)互联网投资借贷风险集聚。网络借贷业务鱼龙混杂,业务主体主要嫁接在投融资咨询类中介企业身上,均是线上交易,复杂性、隐弊性很强,核查认定难度很大,基本都是平台“爆雷”“跑路”或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才介入依法查处。
(五)地方金融监管不到位。地方金融工作部门无执法权,违法犯罪问题得不到及时惩处。县(市、区)金融管理职能大多附设在财政、工信等部门,难以有效履行金融管理职责,面临较大金融管理风险。
二、防控措施及建议
(一)突出化解地方债务。债务问题长期来看,要靠发展实体经济、优化财税收入结构来解决;短期来说,专业人才办专业的事格外重要。建议各平台公司积极引进各类金融专业人才,充实到关键岗位上,吃透国家政策,充分整合资源,系统研究针对性措施,有效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依据国家即将出台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持续完善地方非法集资监管体系。建立金融、市场监管、公安、银保监、网信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联合执法机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及投融资咨询类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清理。
(三)健全地方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创新金融管理机制,建立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从规范经营和强化监管入手,从源头整治地方金融企业公司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行业管理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补齐监管短板。强化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契合我市实际的地方金融企业管理规则,为实现地方金融企业健康发展和长效管理奠定基础。
(四)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对在吉所有投资、理财、信托等分支机构进行备案管理,定期检查经营行为。对无资质公司,强化依法打击,将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企业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作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中信银行吉林分行副行长
界别:经济(代表市政协经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