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市委员会|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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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助推我市“双城同创”

窦悦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新年贺词中指出,“垃圾分类引领着低碳生活新时尚”。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垃圾处理问题愈显突出。据统计,2017 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超过2亿吨,同比增长7%,连小城市也逐渐呈现“垃圾围城”的趋势。目前,我市正在全力创建国家文明城和全国卫生城,如何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双城同创”工作具有重大影响。

一、我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不当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造成环境污染。我市城区现日产生活垃圾约1000余吨,处理的方式主要是填埋和焚烧,填埋会产生大量渗滤液,焚烧会带来空气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

二是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亟待提高。目前,我市生活垃圾都未经过分类处理,多数小区设置一类垃圾筒,采取混合收集的方式,即便在一些试点区域设置可回收、不可回收两种类别垃圾桶,但很少有人按照要求分类投放垃圾,也未见分类回收垃圾,分类垃圾桶基本处于虚设状态。

三是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落后。主要表现在,我市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设施配套不足,导致垃圾混装混运现象较为普遍。由于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有害垃圾处置设施更加短缺,导致垃圾终端处理不到位,干湿垃圾不分,混合焚烧问题比较突出。

四是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法规亟待完善。目前,我市城市垃圾分类缺乏法规政策约束,现行法律主要侧重于垃圾的清扫、收集、处置,对于垃圾分类回收等方面法规没有硬性规定,没有出台相关的处罚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二、加强我市城区垃圾分类的几点建议

一是强化政府主导,健全工作机制。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应把垃圾分类纳入政府重点民生工程,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强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集示范作用,逐渐将垃圾分类作为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的硬性条件。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城市垃圾分类地方法规。出台我市垃圾分类的地方法规。在制度的落实上,应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培养公民垃圾分类的生活方式,把公民的生活负担转变成公民的自觉意识和公共精神。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微信、抖音等媒体,借助公共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社区入户宣传、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城市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

四是精选社区率先试点,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分类垃圾桶的数量及安放地点,应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便利需要,每个投放点都有志愿者指导监督,并由专门的垃圾清运企业,派出分类运输车辆,对分类后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避免“前分后混”现象发生。

五是加强技术革新,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随着科技迅猛发展,未来在城市垃圾处理上,湿垃圾可以进行发电,干垃圾进行焚烧处理,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要进行再处理,水蒸气可以蒸汽发电,最终残渣可以用于绿化,还可以用来堆肥再利用,实现垃圾减量化,延长填埋场使用年限。


作者工作单位及职务:吉林市中心医院院办主任、主任医师

界  别:九三学社(代表市政协外联委)

(责任编辑:何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