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政协党组工作的总体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聚焦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不断开创政协党的建设新局面,努力打造“有为政协”,为加快推进我市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保证。
一、强化理论武装,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市政协党组加强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政治学习、政治引领、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正确认识和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作用,找准结合点与着力点,探索政协参与基层治理新途径、新方式,努力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3.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省委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意见,报市委审批下发。
4.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建立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的理论学习制度体系,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开展集中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和政协委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深入推进政协系统党的建设
5.健全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制度。坚持定期向党委常委会议汇报上级政协重要会议精神、市政协党组和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情况、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等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6.落实两个“全覆盖”要求。探索成立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
7.建立联系委员制度。建立市政协主席、副主席联系委员制度,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与党外人士谈心谈话制度,引导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自觉接受党的主张,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8.推进系统党建工作。召开全市政协系统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抓好全市政协系统党的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探索党建工作的有效做法。
三、加强“两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本领
9.推进“五型”机关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建设,抓好机关干部学习培训、教育管理等工作,完善机关办文、办会、办事制度,规范接待、后勤保障、经费管理,做好机关工会、老干部工作,提高机关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水平。
10.强化委员责任担当。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有针对性抓好委员学习培训,全面增强履职本领,更好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落实政协党组按组织程序对拟提名政协委员人选提出意见的责任,制定下发《关于吉林市政协委员退出机制的若干规定》,把好委员入口关,畅通委员出口关。
11.开展“解放思想建言献策”活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从7月—9月,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围绕“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主题,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振兴发展。
12.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鲜明干事导向,注重提拔使用能干事、敢担当、有实绩的干部,形成激励干事担当的浓厚氛围。
13.推进机关职责转变。调整优化政协专委会和机关编制结构、人员配备和职能分工,配齐配强政协工作力量,提高政协机关的整体效能。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提高党建质量和水平
14.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市政协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15.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立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深入系统开展风险排查,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健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制,完善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定期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压缩节约经费支出,规范会议、调研、视察等活动。
16.建立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按照党组成员责任分工,全年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进行1至2次廉政谈话,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谈话提醒。
17.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抓好主题教育“回头看”工作,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18.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能。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与派驻机构协同高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定期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形势,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完善互联网信息平台管理制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五、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20.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建设一流班子、带出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
21.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三重一大”制度,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党组成员自觉维护集体领导,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22.突出党组成员表率作用。党组成员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不断提高领导本领,敢于担当负责,努力抓好各项工作。
23.带头廉洁自律。党组成员要加强和改进作风,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从严要求和约束自己,保持清廉本色,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