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市委员会| 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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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磐石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视察报告

为进一步促进磐石市安全生产工作,6月26日,磐石市政协副主席廉守臣带队,组织市政协文教法制办及市政协法制组委员,先后深入井工矿山企业磐石市广丰矿业有限公司、露天矿山企业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磐石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了工作视察。磐石市政府副市长马俊及市安监局、烟筒山镇、明城开发区等有关单位应邀参加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磐石市非煤矿山企业共计84户,其中井工开采矿山企业30户,露天矿山企业和小型露天采石场企业54户。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近年来磐石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得到了进一步贯彻,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1.政府重视,领导责任制得到落实。市委、市政府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将安全生产摆上重要日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目标责任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并严格组织考核,同时坚持领导带头深入企业开展督查检查,亲自调度督导。市委、市政府抓安全生产态度坚决,坚持做到“六个不放过”,即排查整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不放过,风险防、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过,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不放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不到位不放过,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使磐石市安全管理更加严格,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更加浓厚。

2.主体履责,源头预防富有成效。矿山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狠抓责任落实和企业安全生产的防、管、控,努力降低安全生产风险。磐石市广丰矿业有限公司不仅狠抓制度落实、应急演练、安全投入、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违章查处、环境保护和职业危害管理,还坚持“生产不急、安全为主”的生产经营理念,通过隐患自查,自行停止采矿作业面7个,尽管损失矿量680余吨,但却努力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明城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标准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注重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教育与投入、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还十分注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对企业各生产岗位所有作业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制定了详细的岗位安全作业指导书,严格执行“安全锁定”和“一作业一措施”管理,有效防范了事故风险。

3.监管有力,依法整治措施完善。磐石市安监、国土资源、市场监管、公安、环保、气象等部门和属地政府、开发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努力做到职责明确、依法监管,积极发挥了监管机构的重要作用。一是严格开工复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分别建立了40项、43项复核、检查评估体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准恢复生产和建设,既做到了对企业严格要求,又做到了有法可依,把住了入口关。二是开展专家“会诊”。聘请机电、采矿、安全、通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磐石市矿山企业进行“把脉会诊”、“开处方”,并建立“会诊”档案,为磐石市企业设定了ABCD风险等级,三年来共查出安全隐患380项,形成“会诊”报告和整改意见书105份,下达执法文书110份,不仅提高了磐石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业化监管水平,也为磐石市科学化监管奠定了基础。三是实施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矿山百日安全、“强化责任严执法”、矿山攻坚、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矿山冬季安全生产、复产复建监管等多项依法专项整治,不仅有效减少了矿山企业危险源的数量,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而且也实现了监管无缝衔接和依法监管的高压态势。四是监管兼顾服务。市安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的同时,始终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对在磐石市广丰矿业有限公司井下生产现场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与企业共同研究,提出了采用三角支护和方形支护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井下平撬和支护上的生产难题,减少了井下生产事故隐患,得到了企业高度赞同。

同时,委员们也认为,尽管磐石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到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仍然相对粗放、部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二、工作建议

矿山企业是高危行业,磐石市矿山企业点多面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是磐石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磐石市安全生产大局,事关磐石市改革发展稳定,与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息息相关。为进一步做好磐石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们建议:

1.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克服厌战、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个弦,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树立“安全监管无始终、安全工作无疆界、安全领域无空白、安全防范无极限”的安全管理理念,始终保持安全管理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2.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要提供安全生产保障。严格按照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进行矿山设计、建设和开采,对各类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二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克服重效益、轻安全思想,积极改善生产条件,推进技术进步和标准化生产。三要提高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力。绝不满足制度上墙、资料成册,重点明确并落实好制度执行主体的责权力,靠执行制度改变“干惯了、习惯了”陋习,努力减少“中层梗阻”和“基层板结”等制度执行力层层递减问题。四要完善监督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举报奖励制度,让岗位最危险的员工监督安全,提高监督实效,并努力配备企业专兼职医疗救助人员和必要的医疗设备及药品,增强现场应急救援实效。

3.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一要理清责任。依据新《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建立各职能部门单位和属地政府(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重点在监管责任、对象、程序、手段和尺度把握等方面推进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努力加快监管内容由模糊到清晰、监管方式由粗放到科学、监管方法由运动式督查到分级长效监管的转变,提高监管效能。二要严格安全准入审核。在办理企业项目新、改、扩建和延期手续审批以及特殊岗位资格证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坚决杜绝用“潜规则”替代“显规则”。三要开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对通风防水、提升运输、无证生产、违规生产等事故易发、高发部位环节和漏洞问题,运用好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挂牌督办等方式,条块结合、集中整治、形成合力,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四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合理调整监管队伍专业人员比例,强化能力培训,提高发现隐患、指导服务、监督执法、信息管理等能力。

(责任编辑:何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