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市委员会|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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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人居环境 做好民生工程 —— 桦甸市政协建言棚户区改造

  为促进桦甸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桦甸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全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在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对桦甸市棚户区改造情况的视察报告》。


  据了解,桦甸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年初,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房屋、土地征收动员大会,对全年重点项目征收工作作出了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棚户区改造工程即是民生工程,又是民心工程,通过视察,委员们发现棚户区改造工作还存在征收拆迁难度大、违章建筑多、筹措资金难等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


  委员们认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棚户区改造既关系到城市形象的提升、人居环境的改善,又关系着棚改区居民的切身利益。一要加大对广大干部,特别是对直接参与棚改工作干部的政策和法规宣传力度,统一政策、统一思想,让他们吃透政策、清楚法规,做到阳光操作;二要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和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向市民尤其是棚改区居民广泛宣传推进棚改的重大意义和棚改给当地居民带来的益处;宣传征迁安置法律法规,把政策讲清说透,充分尊重和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消除对征迁安置的抵触心理,不断提高市民参与棚改的积极性和执行征迁安置法规政策的自觉性。


  委员们建议,要强化工作措施,依法征迁安置。开展大规模的违章、违法建筑综合整治行动。违章建筑和违法加层不仅加大征迁难度和征迁成本,还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必须依法进行严厉的打击。建议住建、规划、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棚改区的“两违”建筑进行综合整治,形成打击“两违”的高压态势。在征迁安置工作开展中要尽可能地了解棚改区居民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做到诉求合理的及时解决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无理取闹的依法严处到位,确保征迁工作顺利推进。坚持依法征迁,敢于动真碰硬。对于棚改区的“两违”建筑要严格依法拆除,对于提出无理要求、漫天要价、征迁部门多次做工作无法奏效的“钉子户”,要依法强制拆迁,确保征迁进度。拓展融资渠道,建立多元体系。棚户区改造应多方筹集资金,积极构建“政府+市场+社会”融资模式,进一步拓展投融资平台,建立多元投资体系。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专项资金支持,抢抓棚改贷款机遇,全力以赴做好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补贴资金的支持。另一方面要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入社会和企业资金参与改造建设。要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准确灵活地掌握政策,以优惠政策的最大化吸引开发企业,降低改造成本,以最快捷的服务效率,大力吸引市内外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建设和改造。逐步建立和完善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长效机制,解决棚户区改造资金短缺问题,最终实现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目标。


(责任编辑:何晨熙)